扮演/半演---by LULU老師

一開始想演戲是因為可以暫時不用作自己,可以變成另外一個人,後來我才發現,「扮演」其實是一種「半演」。

 

小時候,我跟大部分的女生一樣喜歡玩洋娃娃,每逢假期便足不出戶,自言自語地辦起家家酒,一人分飾好幾角即興各種情境的對話,醉心於自己創造出來的戲劇世界。我是個動靜落差很大的孩子,寒暑假不用上學,可以連續一個禮拜不出門,獨自沈浸在辦家家酒的世界。在平常的日子裡,一放學回家我和鄰居玩伴就會騎著各自的腳踏車集合,一夥人最常玩的遊戲就是扮演科學小飛俠,以猜拳的方式先後選擇欲扮演的角色,唯獨鐘情於扮演三號珍珍的我倘若沒能如願,就會開始耍賴鬧情緒,硬是坳到別人肯退讓為止,蠻橫霸道的行徑真惹人厭,演不到小飛俠的人就得淪落為充當惡魔黨,雙方都騎著單車,展開一場激烈的追逐戰,在打擊制服壞人的過程中,我總不忘來一記豪氣的飛踢伸張正義。這就是黃昏時分,我家前院那片空地最常上演的戲碼,偶而,一夥人也會想換換口味,搬演老師和學生的課堂情景,我總是選擇要當老師,我的童年就是在享受扮演的樂趣中度過。


 

國中時期,自我投射式的家家酒遊戲已經不能滿足我扮演的慾望了,於是念頭一轉,決定親自下海演出。當時的我瘋狂迷戀金庸港劇裡的武俠美女,房間牆上貼滿了節省零用錢去買的明星海報,為了變裝成俠女,我仿製海報中的戲服,因為是自己要穿的,需要大塊布料,不能再偷剪媽媽的衣服,只好存下零用錢,甚至偷爸媽放在抽屜裡的銅板,積少成多購買布料,沒錯,為了一圓我的武俠夢,我開始偷錢,更鮮的是,我還用黑色毛線製作古裝頭套,去手工藝品店買材料串成各種漂亮的頭飾、耳環,然後偷用媽媽的化妝品,把自己全副穿戴整齊對著鏡子扮演起來。高二那年,因為參加救國團舉辦的話劇研習營,我第一次認識舞台劇,興起了報考國立藝術學院的念頭,滿心期待可以在戲劇舞台上吊鋼絲扮演俠女,我幸運地考上了,卻發現自己的無知,原來學校裡不演這種玩意兒,俠女夢因而粉碎。

 

大學時我多半被挑選去演一些喜劇性的角色,畢業後也依舊是這類戲路,個人特質是我之所以被選中的原因,雖然這令我懊惱,卻因此頓悟了演員被包覆隱匿在角色之中的道理,因應角色的不同,演員和角色之間重疊的部分不一,「扮演」是真實的演員本人、虛構的戲劇角色之綜合體,是亦真亦假的「半演」。逆向思考,俠女夢反映出我的內在性格特質,路見不平會拔刀相助,遇見不公會伸張正義,原來,我嚮往藉由扮演在舞台上獲得某種程度的自我實現。在表演的當下,我這個演員可以站在舞台上,代替被劇作家書寫在劇本中的角色,活出屬於角色該有的生命。我用我的身體、聲音、理智、情感、經驗為工具,輔以觀察、想像、創造替角色發聲,訴說著他的故事,「我」是一個出發的原點,如果我不知道我,我將不知從哪裡出發,所以,演員必須勇敢、堅強、持續地認識、接納自己。漸漸地,表演這件事對我的意義已經不僅是站在舞台上扮演一個角色,而是一生與自己親密相處,透過學習表演,以更多元的角度去探索複雜的人性、深奧的人生。

 

回到母校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就讀研究所期間,我終於有機會扮演一些嚴肅性的角色,在表演的路上看到新的可能。對我而言,表演是一種記錄生命的方式。


 

經驗的累積告訴我,表演就是將第一自我「演員」、第二自我「角色」融合成「似我非我」的劇中人,「我」不可能完全抽離出來,因為演員是傳達的媒介。老實說,發現了這事兒之後我有些許悵然失望,因為我想不當我的願望即使在演戲時都不可能實現了,更艱難的是,原來,演員的一大課題就是了解真實的自我,原來,我想逃避的終究還是要面對,但是當我透過表演不斷了解、認識一直在改變的自己之後,對於表演與生命之間的關係也有了更深一層的體認。戲劇舞台上的人生是虛構的,是短暫的,是現實生活中微乎其微的一小部分,卻讓我從中領悟到一粒沙見世界的道理,進而反觀人生舞台,努力在現實生活中扮演好自己的各種角色,活出真實的自己。

 

    我的俠女夢依舊難圓,卻因夢而有緣在各式各樣的扮演中,窺見更多更多半演的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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